诚信·老凤祥创始于1848年。“诚信为本”,铸就了老凤祥百年金字招牌;未来的岁月,老凤祥将一如既往地坚持以消费者的利益为重,坚守“诚信为金”的庄严承诺。
诚实·老凤祥将一如既往地严格按照国家“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”(GB11887-2008)的相关规定检测合格,并结合百年金字招牌的高标准、严要求,加强对生产和销售全过程的监控,做到质量精益求精。
诚意·老凤祥将一如既往地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,《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》及国家和行业保护消费者的相关法规和条例,确保为消费者提供优良的产品,确保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服务,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—对产品质量问题严格执行“包退、包换、包修”三包条例,并通过老凤祥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,解除消费者的后顾之忧。